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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国资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5

招 聘 启 事

因工作需要,国资处需面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或人事代理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专职招标采购工作。

三、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和文字处理能力,能胜任国资处一般的办公要求;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请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的个人应聘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于9月30日下午5:00之前到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葛俊彦,0566-2748727

人 事 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