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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核公告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6-07-03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池州学院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情况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逐一通知,资格审查情况也不再公告。

二、确认参加考试

(一)线上确认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务必于2026年7月6日前登录“池州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czu.edu.cn/)”,在招聘系统消息栏中查收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6年7月10日(周五)9: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合肥市(具体信息以招聘系统站内信、短信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

2.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须由应聘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部分原件核验后返还)、各类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按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③《同意报考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⑤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所在学校学工/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应聘人员的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并于现场签署《承诺书》确认。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无误,可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时间:2026年7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00。地点:合肥市(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考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7月12日(周日)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按照相应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和专业测试人员;末位笔试分数相同时,则一并确定为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和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和专业测试环节。

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员须于2026年7月13日(周一)上午9:00前完成心理健康测评。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

(一)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地点:合肥市(具体信息以短信通知为准)。

(二)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主题班会展示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题班会展示时间为10分钟,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主题班会环节由考生现场抽题,并给予一定时间准备。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察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成方式为笔试40%,专业测试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成绩低于控制线的应聘人员),按1:1 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等工作安排将于2026年7月13日(周一)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其他工作

综合考察、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其他工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池州学院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一览表




                                                 池州学院人事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