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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公告(第二批)

作者: 时间:2019-04-03 点击数:

根据池州学院2019年第一批人才招聘情况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2019年第二批人才招聘,现将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教师(含实验)岗位人员33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1名。

用人单位

名称

岗位名称

所需学科及专业名称

学历学位要求及岗位数

备注

联系方式

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学岗

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

博士(1)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18956673628

邮箱:xianghuagao@126.com

教学岗

动画

硕士(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教学岗

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

硕士(1)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13866829861

邮箱:1227678125@qq.com

教学岗

数学/应用数学

博士(1)

外国语学院

教学岗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2)和

硕士(1)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13856660726

邮箱:249485542@qq.com

管理与法学院

教学岗

工程管理

硕士(1)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3955528771

邮箱:hzc1963@sina.com

教学岗

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

硕士(1)

教学岗

法学(专业为知识产权法、民商法优先)

博士(1)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教学岗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硕士(1)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3965938776

邮箱:huwenhai1986@163.com

教学岗

人文地理(旅游规划方向)

博士(1)

资源环境学院

教学岗

测绘

博士(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56896029

邮箱:420973253@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教学岗

机械设计制造

硕士(2)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5956231465

邮箱:sz712@163.com

教学岗

微电子学

硕士(1)

教学岗

电子信息大类/电气大类

博士(1)

教学岗

光学工程

博士(1)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学岗

环境设计

博士(1)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3955517081

邮箱:1043115062@qq.com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教学岗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博士(1)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15905660718

邮箱:545084575@qq.com

教学岗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博士(1)

实验岗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博士(1)或

硕士(1)

商学院

教学岗

物流管理

硕士(1)

联系人:项老师

电话:13905663203

邮箱:627272657@qq.com

教学岗

电子商务

硕士(1)

教学岗

审计学

硕士(1)

教学岗

工商管理大类/经济大类

博士(1)

音乐与教育学院

教学岗

学前教育专业

博士(1)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3856626097

邮箱:edu.123@163.com

体育学院

教学岗

体育教育训练学(轮滑)

硕士(1)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3695660669

邮箱:43044190@qq.com

教学岗

体育教育训练学

博士(1)

大数据学院

教学岗

计算机大类

博士(2)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13905661856

邮箱:shudongfang@cz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岗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博士(2)

中共党员

联系人:祝老师

电话:13637125959

邮箱:741022609@qq.com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行政管理岗

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学士(1)

中共党员

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13866466559

邮箱:czxyrenshichu@163.com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技能等要求。

(三)年龄条件

学士须为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健康条件

参加应聘的各类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等要求来校报到或来校报到时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含有关协议)尚未终止、解除;

3、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在应聘、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待遇

(一)编制和工资待遇:博士及特需专业硕士入我校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校内工资政策;其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规定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校内工资待遇;安排公租房。

(二)博士、教授、副教授优惠待遇:见附件1《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四、招聘程序

)报名

应聘者采取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个人条件须符合报考的岗位要求。

1、个人提供的自荐材料应包括:

(1)下载并填写《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或拍照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初始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4)个人简历(内容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有项目的注明年份、排名和金额,有发表论文的注明本人的排名、发表时间、收录及分区情况),业绩成果提供支撑材料的电子版;

(5)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2、教学岗、实验岗将以上自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同时发送至czxyrenshichu@163.com;行政管理岗位将以上自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xyrenshi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24:00,逾期不接收自荐材料。

(二)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自荐材料进行学科专业一致性、专业特长、实践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审核,对其中有意向的自荐材料集中送到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监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材料,对照招聘条件,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年龄及政治面貌等。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1)应聘教师及实验岗位:采用笔试(专业测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笔试占30%、试讲占60%、面试占10%;如有实践操作环节,则笔试占30%、试讲占45%、面试占10%、实践操作环节占15%。博士及副教授无需笔试,试讲占40%、面试占20%,学术能力评价占40%;若有实践操作,则试讲占35%,学术评价占40%,面试占10%,实践操作占15% 。

2)应聘行政管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考核方式,笔试占40%,面试占60%。

同一岗位参加考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若低于3:1比例不予开考。

(四)心理素质测试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在考核后即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拟聘用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拟聘用人选需填写《池州学院人才招聘综合素质考察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五)公示签约

心理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2019年拟聘人员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就业协议到池州学院人事处。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我校2019年招聘计划以省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解释权在池州学院人事处。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66-2748727(葛老师)

监督电话:0566-2748708

特此公告

附件: 1. 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2. 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附件1:关于印发《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xls

池州学院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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