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财会函〔2020〕243号)和《池州学院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校人字〔2019〕37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拟同意李晓花同志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现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人事处),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12月13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0566-2748729(人事处) 0566-2748708(纪委办)
池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