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10号)文件要求及我校职称工作日程安排,我校2015年教师及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学术相似性鉴定及参评论文检索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学术相似性鉴定工作
(一)相关要求
1.进行学术相似性鉴定的论文必须是拟送审代表作鉴定论文。
2.拟申报教授人员送3篇论文进行鉴定,拟申报副教授人员送2篇论文进行鉴定,破格晋升相应职称人员须另增加1篇。
3.已经发表暂时未收录的学术成果也可送鉴,但职称评审时须正式出刊才有效。
4.《池州学院学术成果送鉴(查重)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
(二)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人员将填好的《池州学院学术成果送鉴(查重)明细表》(见附件1)电子版,以及所有送检论文的电子稿(word、pdf格式均可),于5月31日17:00点之前发送至:haim1211@163.com,逾期不予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科研处的张秋华老师(电话:2748931)。
二、参评论文检索
请各有关人员将所有参评论文的相关信息汇总至《池州学院参评论文检索明细表》(见附件2)后,将电子版于5月31日17:00点前发至邱玲玲老师的电子邮箱:czqll2008@163.com,逾期不予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科研处的邱玲玲老师(电话:2748931)联系。
三、费用问题
此次的学术成果鉴定费及参评论文检索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附件:
附件1:池州学院学术成果送鉴(查重)明细表.xls
附件2:池州学院参评论文检索明细表.xls
人事处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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