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层次人才政策,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安置刘伟艳等3名博士配偶。根据《池州学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稿)》(校字〔2022〕26号)、《关于高层次人才配偶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人字〔2026〕7号)的相关要求,经校内单位申报岗位、人事处审核岗位、配偶个人申报、人事处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考察等程序,形成如下高层次人才配偶岗位互选结果:
序号 |
博士姓名 |
配偶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拟安置岗位 |
1 |
尹壮壮 |
刘伟艳 |
女 |
中共党员 |
财务处专业技术岗 |
2 |
朱阳光 |
苏宝玲 |
女 |
中共党员 |
图书馆管理岗 |
3 |
和乐乐 |
黄金秋 |
女 |
群众 |
委托人事处统筹安置 |
注:黄金秋在选岗后,未能被岗位所在部门录用,经本人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人事处统筹安置岗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5月6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0566-2748727(人事处) 0566-2748708(纪委办)
池州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