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池人才〔2021〕4号)和《池州学院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校人字〔2019〕37号)文件要求,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拟同意邓政同志参评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2021年度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现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人事处办公室),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3日。对结果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2748727(人事处) 2748708(纪委办)
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