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池州学院教师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校人字〔2021〕19号)等文件规定,经资格审查、二级学院考核、学术评价等环节。按照《池州学院教师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及双方协议,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第四层次A类博士兑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高芳博士待遇。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4月20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0566-2748730(人事处) 0566-2748708(纪委办)
池州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