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我校2015年拟招聘下列教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岗位(见附件1)进行公布,欢迎广大英才、学子踊跃报名。有关招聘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相关政策 
1、编制和工资待遇:博士入我校事业编制,硕士实行人事代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校内工资待遇;安排廉租周转房一套。 
2、服务期:硕士5年,博士10年。 
3、博士、教授、副教授优惠待遇:见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二、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员符合国家对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身体健康;硕士出生年月必须为1985年元月1日以后,博士出生年月必须为1980年元月1日以后。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第一高等教育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时间不迟于2015年7月31日;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证书需到教育部进行认证。 
3、应聘人员应该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应聘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个人成果等复印件。此次招聘只接收纸质材料,请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公司不便受理)邮寄至:池州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池州市教育园区1号,邮政编码:247000。应聘材料中须注明应聘的部门(系)及专业名称。前来我校应聘的人员,须携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并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参加考试和考核。 
4、应聘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5年6月20日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在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我校将在考核前在网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66―2748722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池州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1:池州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部门 
 | 岗位 类别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位层次及招聘岗位数 
 | 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   |  博士 
 | 硕士 
 |   |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 教学 
 | 分析化学 
 |  
 | 1 
 |  
 |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 1 
 |  
 | 本科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   |  化学工程★ 
 |  
 | 1 
 |   | 本科为化学工程或化学工艺专业 
 |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无机非金属材料加工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 1 
 |   | 本硕博专业一致, 
 |   |  材料学★ 
 | 1 
 |   | 本科为无机非金属材料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材料加工工程★ 
 |  
 |   |  机械与电子工程系 
 | 教学 
 | 光电工程或光学 
 | 光电显示、光通信 
 | 1 
 |   |  
 |   |  通信与信息系统或信号与信息处理 
 | 信息、通信 
 | 1 
 |  
 |  
 |   |  材料加工工程★ 
 | 材料与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  
 |   |  现代传媒系 
 | 教学 
 | 动画★ 
 |  
 | 2 
 | 2 
 | 本硕博专业一致 
 |   |  广告学★ 
 | 广告策划 
 | 1 
 |   |  实验 技术 
 | 教育技术学 
 |  
 |  
 | 1 
 | 本硕专业一致 
 |   |  教育系 
 | 教学 
 | 心理学★ 
 | 心理咨询 
 | 1 
 | 1 
 |  
 |   |  应用心理学 
 | 1 
 |  
 |  
 |   |  学前教育 
 | 课程论、审美与艺术教育、家庭教育、学前教育政策与管理、学前教育基本理论等方向 
 | 1 
 |   |  
 |   |  高等教育学 
 |  
 | 1 
 |  
 |  
 |   |  体育系 
 | 教学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轮滑 
 | 2 
 |   |  
 
 
 |   |  体育舞蹈 
 |   |  足球 
 |   |  经济贸易系 
 | 教学 
 | 金融学★ 
 | 经济与金融 
 | 1 
 | 1 
 | 本科为金融学或经济学 
 |   |  财务管理★ 
 |  
 | 1 
 | 1 
 | 本科为财务管理或会计学 
 |   |  国际工商管理★ 
 |  
 | 1 
 |   |  
 |   |  电子商务★(管理科学与工程) 
 | 企业电子商务实证研究 
 | 1 
 | 1 
 | 1、精通ASP\VB\SQL等程序语言2、具有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运营经营者,优先。 
 |   |  历史文化学系 
 | 教学 
 | 世界史 
 |  
 | 1 
 |  
 | 本硕博专业一致 
 |   |  思政部 
 | 教学 
 | 马克思主义 
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 
 |  
 | 中共党员 
 |   |  政法管理系 
 | 教学 
 | 知识产权★ 
 | 工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管理等 
 | 1 
 | 1 
 |  
 |   |  结构工程★或技术经济及管理 
 | 工程管理 
 | 1 
 | 1 
 |  
 |   |  人力资源管理 
 |  
 | 1 
 |   |  
 |   |  艺术系 
 | 教学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 1 
 | 1 
 |  
 |   |  视觉传达设计★ 
 | 平面方向 
 | 1 
 |   |  
 |   |  外语系 
 | 教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语言 
 | 2 
 |   |  
 |   |  商务英语 
 | 1 
 | 1 
 |  
 |   |  英语笔译 
 | 1 
 |   |   |   |  资源环境与旅游系 
 | 教学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与应用 
 |  
 | 1 
 |  
 |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GIS开发与设计 
 | 1 
 |   |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 1 
 |   | 本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 
 |   |  环境科学 
 | 环境管理、环境工程 
 | 1 
 |   |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 教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嵌入式系统 
 | 1 
 |  
 | 1.本硕均为计算机相关专业2.有项目经验者优先 
 |   |  物联网工程 
 | 1 
 |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决策与优化 
 |  
 | 1 
 |  
 |   |  经济统计学★ 
 | 金融学 
 | 1 
 |  
 |  
 |   |  金融数学  
 |  
 |  
 | 1 
 |  
 |   |  |   |   |   |   |   |   |  |   |  合计 
 | 53 
 |  
 |  
 | 38 
 | 15 
 |  
 |   |  说明:带★的为紧缺专业 
 |   |   
 |  
 附件2: 
池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2015年1月6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程序,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机制,改善师资队伍结构,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章 引进条件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 
(三)身体健康。 
第三条 业务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对口。 
(二)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第四条 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条件 
(一)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提出拟引进专业岗位,人事处汇总并会同教务处、科研处进行审核,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度计划,报院党委研究并经院长批准后,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 人事处会同各教学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报院长审批后通知其前来学校面试、试讲。 
第七条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及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公示。 
第八条 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办理录用、签约等手续。 
第四章 引进待遇 
第九条 引进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 
(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4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则按剩余服务期每年4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或安排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工作10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三)一次性发给安家费5万元。 
(四)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教授的业绩津贴。 
(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第十条 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待遇: 
紧缺专业博士: 
(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25万元。在我院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2.5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 
(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万元。 
(四)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博士的业绩津贴。 
(五)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紧缺专业目录在每年引进人才时同时发布。 
一般专业博士: 
(一)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万元。在我院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若工作不满10年调离,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1.5万元向学院返还购房补贴。 
(二)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按学校相关规定,同等享受校内博士的业绩津贴。 
(四)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上学问题。 
第十一条 省级、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待遇可提高,具体面议。 
第十二条 副教授待遇面议。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聘约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凡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者,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从校外引进的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在每年度人才招聘之前公布紧缺专业目录。非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第十五条 本实施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和问题,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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