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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 资格审查结果及领取准考证、统一考核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9-18 点击数: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资格审查结果及领取准考证、统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公告》中招聘条件、招聘报名等相关规定,学校逐人查验核实应聘人员应聘材料,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查通过人员共79人(男19人,女60人),具体名单详见《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逐一通知

领取准考证

参加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详见《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

)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7日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 池州市天水湾大酒店 (池州市贵池区东湖中路与新闻路交叉路口)

)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须凭应聘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核验原件)1份领取准考证:

1.《池州学院应聘专职辅导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原件,若超过1页,每页均须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199111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或《按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原件,承诺于202112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同意报考函》(原件,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在职人员提供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

6.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

或《高校学生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所在学校学工/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出具)。

7.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附件2)。

领取准考准须由应聘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报名材料不符者,不颁发准考证,不予参加统一考核;逾期未领取准考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领取准考证及统一考核期间,应聘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安康码”“行程卡”绿码,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接种疫苗凭据,体温检测正常且无相关症状,佩戴口罩方可入场。否则,不发放准考证,不予参加考核。

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准考证,不予参加考核:

1)目前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境外;

2)无禁忌证明且未接种疫苗;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4)9月27日前14天内所在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

5)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

6)其他不适宜参加考试的情况。

3.根据疫情情况,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发生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若有新的通知,相关要求以新的通知为准。

统一考核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出示安康码“安康码”“行程卡”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参加统一考核。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范围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时间:2021年9月28日上午8:3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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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为辅导员岗位综合测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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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2021年9月28日19:00前,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时间:2021929上午9:00开始。

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的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考核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一般7组成,其中校外考官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考官评分平均分现场公布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等环节。

(三)成绩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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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最终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等环节。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考官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等工作安排于2021年9月29日,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其他工作

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公示、签约录用等其他工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承诺书






池州学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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